大帐里有股难闻的气味。
唐晚荻一进来就闻到了。据说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百万倍, 狼的鼻子比狗还灵……
嫁给狼族相当于是一种涉外婚姻, 世界观、审美观多多少少要产生点变化。她没什么好抱怨的。没准人家还觉得这是香呢, 过段时间鼻子适应了就闻不出来了。
再说她也不是来渡假的。
大帐深处的狼王正在不安地踱着步子,厚厚的牛皮靴踩在地上,留下一个个深浅不一的脚印。
这个魁梧的男人看上去不到五十, 豹头环眼、虎背熊腰、大半张脸都被浓密卷曲的胡须遮住,如果穿上古装铠甲, 活像《三国演义》里大将张飞。
“大王。”她深深地鞠了一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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